問:

家父年紀已大,遇上道路整修,來不及撞上對方也是年紀大者的無照駕駛(機車),判業務過失致死,因對方不和解(家人無法承受的和解金)家父被判9個月,兒女們不捨年邁的父親被關,請問再上訴有效嗎?第一審有請律師,是為了要幫忙和解,不要讓家父被關,結果是無效的,如要再上訴想自己處理(覺得花律師費5萬元,還不如給死者家家屬),判決書這幾天會下來,請幫忙告訴我要有什麼程序?如何辦理?要到哪裏辦理?到哪裡拿表格?要寫什麼?很急,謝謝!!

 
答:
業務過失致死判刑判到九個月是有點重,所以不管上訴會不會成功,我是建議都要提出上訴,你們在收到判決書後的十日內,可以到地方法院聯合服務處的訴訟輔導科詢問上訴狀如何填寫,那邊都有訴狀範例可以參考,祇要案號、股別、被告(即上訴人)姓名記載清楚即可遞狀。

至於上訴理由,我個人有以下建議:
程序上:
法院對令尊有無前科及是否宜為緩刑之宣告有無審酌?若無前科,僅因雙方無法達成和解,就判決如此重,應有強大的理由,尤且交通事故都有強制汽車險理賠金150萬元,而此理賠金依法亦為賠償金之一部分,不能說被告這邊都毫無賠償,法院就此部分是否有理由不備之違法?

實體上:
一、因道路整修對行車本來就有影響,是否因道路整修造成令尊反應不及?行車事故鑑定報告中對此部分有無交待?若無,仍可申請再覆議,而法院對此部分有無斟酌?是否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之違法?
二、再者對方沒有駕照雖不必然代表其不能為安全駕駛,但其年紀大且無照駕駛,對於事故之發生顯然亦有某種程度之影響,此部分法院判決有無斟酌?
三、對方駕駛有無過失?車禍之發生有時是雙方都有過失,甚至有一方是違規的,所以就此部分,你們可以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去著手,去檢視對方有無過失事實,而未經法院斟酌,例如對方為行駛車道為支道,即有禮讓幹道之義務等。

訴訟有它的專業性,要撰寫一個有效果的訴狀,也不是一般人就能勝任的,而且業務過失致死是二審終結的案件,但判決少三個月令尊就可以易科罰金,不用入監服刑,所以花個幾萬塊請律師,我是認為值得的,版大可以考慮看看,如果是因為經濟問題請不起律師,也可以到當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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