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
如題 筆錄和解內容重點部份(紅字)
 
(上開各期給付如有逾期給付視同全部到期)
  以上筆錄經交閱無訛始簽名如下 
與對方於法院當庭達成和解   有記錄支付款項分三期也標明還款日
和解時法官當庭向對方明說一句話    如有逾期視同全部到期   
如逾期未支付   當事人可憑和解筆錄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
問題
1.到期日是以日曆當天結束時    還是銀行票據交換時間(所謂三點半)
2.逾期幾天後可強制執行
3.強制執行費用是如何計算方式 可否領回
4.申請強制手續如何辦
˙˙煩請白話重點說明 先謝了 
˙˙如有不懂處會寫信徵詢解答者再次請教    望能賜教    
PS付款方式是匯入指定帳號內    

答:

問題
1.到期日是以日曆當天結束時 還是銀行票據交換時間(所謂三點半)

你們的和解筆錄上面應該有記載分期付款的日期,因為付款不一定是用票據,也可以用現金,所以到期日是以日曆當天結束時為期限。

2.逾期幾天後可強制執行
祇要約定付款日未付,翌日即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3.強制執行費用是如何計算方式 可否領回
強制執行費用是按你聲請強制執行的金額乘以千分之八來計算,而執行費是由債務人負擔的,且是優先受償的債權,所以強制執行時,若有受償,執行費是第一順位受償,也優於抵押債權。

4.申請強制手續如何辦
你可以到法院聯合服務處的訴訟輔導科諮詢如何聲請強制執行,法院也都有例稿可以參考,司法院網站也有書狀範例,填妥後,即可遞狀繳費。

參考網址:
司法院 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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