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《法律諮詢室》

 

有個網友來電詢問說媽媽年紀大了,前陣子在路上不小心跌倒摔傷住院,經過醫生檢查後,認為媽媽應該是有失智的問題。

媽媽痊癒出院後,失智的問題越來越嚴重,除了行為異常外,個性也明顯改變,疑神疑鬼認為網友他們兄弟姐妹在覬覦她的財產,所以處處防備他們,除了換門鎖之外,也拒絕接聽他們的電話,網友到媽媽家門口按鈴,媽媽就喊要報警、告家暴什麼的。

網友近日聽媽媽樓下的鄰居告知,媽媽似乎有意要出售房子,網友很怕媽媽被騙,所以來電詢問。

我告知,媽媽如果有明顯失智的問題,是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。如果法院對於監護宣告之聲請,認為未達應受監護宣告之程度,但有輔助宣告之原因時,也會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為輔助之宣告。

另外,從聲請法院監護宣告,到法院囑託醫院鑑定、裁定監護宣告,因為時程上差不多也要半年左右或更久,可能緩不濟急,建議網友也可以同時依家事事件法的規定,聲請暫時處分,裁定就媽媽名下的不動產不得為移轉、設定他項權利、出租、出借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,以免在法院裁定下來之前,媽媽的財產早就被人騙走了。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監護宣告 暫時處分
    全站熱搜

    威盛法律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