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問:

請問一下專業大師,看房屋大樓的座向以什麼為準?"
例如以8樓一個樓層為主,是以大門進出的出入口為主?還是以客廳的落地窗向外的那面為主?各學派說的不同,不知何者才是正確的?因為門跟客廳落地窗位置通常不在同一向,所以不知怎麼判斷,煩請真正懂的專家指點,感激不盡,謝謝!!!

 

回答:

房屋的座向除了關係到室內採光外,主要牽涉到風水考量,但現在的房子大都為大樓型式,如何認定座向?相信很多人的看法都不一樣,有的是主張以大門開門的方向認定之,也有的主張是以室內最大開窗的方向認定之,但到底那一個才是對的?本律師之前處理過一個預售屋買賣糾紛的案子,訴訟的爭執點主要就是涉及房屋座向的問題,訴訟審理過程中,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承審法官先後函詢「國際易經學會中華民國總會」及「中華民國星相學會」,但二個專業機構的回答也是沒有交集、大相逕庭。

「國際易經學會中華民國總會」於98年10月12日以易中字第0981012001號函覆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略以「按我國民間一般風俗,決定房屋坐向之基準是以該棟大樓一樓的坐向為基準座向。如該棟大樓一樓為坐西朝東,則從一樓至頂樓,不論同一樓層有幾戶,全部以坐西朝東來論。至於二樓以上(含頂樓)住戶,亦不因各住戶間大門方位不同或窗戶、採光、陽台設置位置不同,而影響到一樓或整棟大樓之坐向」。而「中華民國星相學會」於99年5月6日以中星進字第09905006號函覆台灣高等法院則以「台灣地區地理門派很多,以致看法不一,今依八卦九宮方位為論。1.透天厝依1樓為準,屋後為坐,屋前面為向 (2、3、4樓都一樣)。2.高樓大廈依風水論叫 (蜜蜂窩),每個方向不一。所以每個房屋的出門為向,出門的背後為坐」。

連專業的民間協會、團體看法都不同,我們一般民眾的想法顯然更不會一致,而本件買方則主張以進客廳後的最大開窗方向為座向,也值得參考。所以如何認定座向,也只能請網友自行參考。

附帶一提的是我們代表賣方雖然一、二審都勝訴,但勝訴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座向,而是因為買賣雙方在買賣契約中並未就座向為特別的約定,所以座向並非買賣契約的必要之點,法院據此認定買方解除契約不合法,而駁回買方之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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