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
1.土地被查封後,現場會張貼查封筆錄,會請帝制事務所於土地登記簿內記載查封登記事項,亦會通知債權人,債務人.
這個 是否共有人也會通知?
2.如果我自己去標 那麼 我需要帶的證件(身分證? 還是需要哪些?)
3.當天去的時候 需要帶多少錢?保證金? 需要帶現金還是? 本票?

答:

查封土地時,書記官會請債權人立一個查封告示牌,不會在建築物上貼封條,因為債權人並不是查封地上物。而現場查封時,祇會通知債權人、債務人及地政人員,並不會通知共有人喔!

而不動產的查封,現在都是先囑託地政事務所為查封登記,然後再定期到現場查封張貼封條,所以你可以在土地登記謄本上面看到囑託查封的相關資訊。

如果你是共有人,因為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,所以就算你在投標當天未到場,法院也會通知你要不要行使優先承購權。但共有人也可以直接參與投標,投標當天你要帶身分證件去,以便核對個人資料,要不然無法得標!

而投標當天你祇要帶拍賣公告上記載的投標保證金即可參與投標(拍賣底價的二成。投標時須填寫標單,保證金要用台銀支票或本票,放在投標信封內,你不能用私人支票或本票,否則就算是最高價,也沒辦法得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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