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
我家房子權狀下~另有兩個機械式車位
附屬在建物下的應該是屬於法定車位

要出售的話~要售給同社區的住戶

我的問題是~我要出售其中一個車位
那我們房子有房貸;可以出售嗎~需要知會貸款銀行嗎。
如果賣掉了~是不是全部都應該還給貸款銀行
還要請代書變更產權??代書費用??
還需要什麼稅費??
這樣可以請房屋仲介賣嗎

 

答:

機械式車位所取得的只是使用權而已(使用分管契約),但其權利之外觀,依社會通常習慣是以地下樓層土地、建物的共有持分來作為證明,所以在轉讓車位時,一般會將地下樓層土地、建物的共有持分一併移轉予買方。

而設定抵押給銀行時,銀行的估價是連同車位的共有部分持分一般計入,且抵押物分割移轉給他人時,抵押權是有追及效力的。

所以要出售車位、移轉共有部分旳持分予買方時,是要通知並取得銀行的同意,請其同意對該部分不主張抵押權,至於售出的款項要不要先還銀行,這部分銀行大概都不會要求,不過還是要看個別銀行態度。

因為這些程序有點專業,我是建議買賣車位時,還是請地政士辦理比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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